1) 经工商部门批准,投标人具有生产或经营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或服务的国内供应商或制造商的法律地位

2)投标代表必须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参加本项目投标。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招标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招标代表人为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及招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投标人应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三合一复印件(以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为准)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4月26日9:30,2021.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1)自2021年4月16日起,招标人将在莆田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招标信息,如果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和考察项目现场时有任何疑问(包括认为招标文件中有限制公平竞争的倾向性条款),被邀请的投标人将直接收到招标人的招标文件,他可以在2021年4月22日17:30前直接向投标人提问,对投标人提出的有关招标项目的所有问题,包括对招标文件有关条款的质疑,招标人将给予严肃答复。如果条款确实不合理或有错误,将在答疑时删除或修改

4)投标人将于4月23日前在莆田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文件,2021年

1.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地点:福建华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接收投标文件

4.如果本文件中采购的货物标有替代品牌,投标人只能参与其中一个品牌的响应。招标人将不接受任何选择品牌、型号、配置的投标,任何选择的响应将被视为无效响应,响应者应说明响应产品的品牌、型号、规格、配置或部件、功能,并在报价表中详细列出货物的所有参数和指标,不做详细的准备,可能影响评标小组的评标,响应报价分为单价和总价,只能有一个总价报价。总价与总价不一致的,以总价为准;如果大写总价与小写总价不符,以大写为准。投标人所报价格应包括单价和总价。响应总价为货物运至招标人指定地点,经招标人验收交付使用和售后服务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货物制造、运输、采购仓储、安装调试等费用,国家法律、税收、免费(有价)促销及厂家同期售后服务提供的检验和试验报告

13、本批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000元整。保证金必须在开标时以现金支付给招标人

14.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会议后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应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7日内退还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确定中标供应商。即在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统一价格要素进行评标,以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供应商。如果报价相同,则应根据技术质量、商品配置和售后服务的顺序推荐交易候选人